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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。
国务院近日印发《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》,针对性破解未落户常住人口在教育、医保、住房、就业等方面的民生难题。该文件是国家首份聚焦常住地公共服务的专项政策,具备标志性意义,为数亿流动人口送上民生保障,吃下发展定心丸。
目前我国超2.5亿城镇常住人口尚未落户,长期以来,户籍壁垒阻碍外来群体享受均等化公共服务,让众多外来务工人员难以融入城市。本次新政核心宗旨,是逐步解绑公共服务与户籍制度,落实常住地服务机制,实现福利随人走,保障未落户人口平等享受基础民生保障。
新政出台多项普惠举措:全面取消职工社保参保户籍限制;随迁子女可同等享受校内直升政策,各地深挖学位资源,扩充公办学位,覆盖学前至高中阶段教育;各大城市放开异地儿童医保参保权限,落实同等财政补贴。
同时,养老救助、扶残助残等社会福利,也逐步向未落户常住人口开放。
此外,政策创新推行公共服务跨域流转模式。各地可推行居住证互认、常住积分转换制度,流动人口的居住年限、社保缴纳时长等记录能够跨城市累计折算,彻底解决以往人口流动后权益清零的痛点,真正实现“年限随身,权益随行”。住房方面,多地将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,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。
新政兼顾城市承载能力,落实人、钱、地、设施挂钩机制,补贴人口流入城市治理成本,减轻地方运营压力。此次政策落地标志着我国城镇化底层逻辑迎来转变,公共服务逐步摆脱户籍束缚。未来城市竞争将聚焦公共服务质量,打破身份隔阂,让所有奋斗者都能平等享受城市资源,助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。(来源:央视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