绿皮车秒光、高铁票卖不完,这个对比真的很说明问题。很多人不是不想要快,是真的快不起了。你说的“中间商”那个点也挺有意思,去掉各种管理费,价格反而能打下来,说明很多行业其实都有降本空间,只是愿不愿意让利给普通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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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案例太典型了,表面看是光伏公司违约在先,实际是故意拖到农户冲动出手,然后反过来利用“破坏生产”搞你。法院判赔1300多块算公道了,但10天拘留和诉讼折腾对普通农户来说代价也不小。签这种长期租赁合同,最好提前找懂法律的人帮忙审一审,尤其是违约条款和公司责任那块。另外想问一下,这类光伏公司有没有被查过是否具备合法的运营资质?
感觉这个政策对农村影响挺大的,尤其是超占年费制那块,阶梯收费好像还算人性化,超20平以内免收挺合理。不过想请教一下楼主,这种卫星遥感查到的超占,如果房子是几十年前建的老院子,历史遗留问题具体怎么界定?会不会按当年的面积标准来算,还是统一用现在的标准?
这个政策确实很实用,尤其是跨省共济,解决了异地家庭互用医保的痛点。不过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楼主:共济额度设定后,如果被共济人没用完,解除关系时额度自动恢复,这个流程具体是即时生效还是需要审核周期?另外,共济人签署承诺书时,是否需要上传亲属关系证明?